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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7-0331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11-2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利民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气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对永城市利民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气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利民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气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71122-20171128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液化气站项目

 永城市大王集镇王集村五组  

 永城市利民液化气有限公司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永城市利民液化气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永城市大王集镇王集村五组建设永城市利民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气站项目。该站占地面积2467m2,新建3台液化石油气地埋式储罐,1台液化石油气残液罐,另外包括罐瓶间、压缩机房、消防泵房(配电间)及办公辅助设施等构筑物。

 运行期的环境影响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于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污染因子浓度不大,生活污水水质为:COD280mg/LSS220mg/L;氨氮:25mg/LBOD5200mg/L。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或绿化,厕所为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2)废气: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废气和备用发电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气:项目年销量400t,则工作损失总排放量约3.52×10-3 kg/a。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边浓度最高点≤4.0mg/m3。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通过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结果为无超标点,项目最终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②备用发电机废气:由于使用含硫量低的轻质柴油,为清洁能源,在加强运行操作管理的情况下,燃烧较为完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及火灾时使用,使用的几率极小。燃油燃烧废气中COHCNO2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少,林格曼黑度低于一级,对周围保护目标影响较小。(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压缩机、运输车量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各生产设备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项目在停电采用自备电时,备用柴油发电机噪声为102110dBA),通过采取减震、隔声和消声治理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将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4)固废、危废: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项目设120m3残液罐对储罐和钢瓶的残液进行收集后,由外协单位处理回收作燃料等生产利用,不作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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