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329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10-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金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蒸汽管网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金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蒸汽管网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金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蒸汽管网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4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蒸汽管网供热项目 |
引河路、僖山路、支三路、刘庄路、南三环路敷设蒸汽管网24.05km |
永城市金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蒸汽管网,总投资5900万元,主干线总长约24.05 km(其中自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向东至引河路,总长约110.9 m,管径DN500,采用架空敷设的方式;引河路段主干线总长10.01km,管径DN250~DN350,采用直埋敷设的方式;刘庄路段(引河路段-南内环路)主干线总长9.22 km,管径DN350,采用直埋敷设的方式;支三路东段主干线总长0.93 km,管径DN250,采用直埋敷设的方式;僖山路段(支三路-南内环路)主干线总长3.78 km,管径DN300,采用直埋敷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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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对局部环境产生的轻微影响。通过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可有效降低扬尘产生量,从而减小粉尘对局部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间由于废气量较小,同时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且施工现场均在野外,有利于空气扩散,对局部地区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建筑施工废水及管道试压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管道试压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排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施工作业机械产生的噪声级在83-98dB(A),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控制,每天施工时间不超过15h,时间段严格控制在7:00~22:00之间,且施工噪声随工程的终结而消失。通过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可有效减小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收集后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方集中处置;施工期间的土方用于管线覆土回填,剩余部分运至建筑垃圾堆场集中处置,临时贮存场地位于施工现场两侧,及时清运,采用密目遮盖方式,防止溢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生态影响表现为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受影响的范围内;在管道施工中执行“分层开挖原则”,施工后进行地貌、植被恢复,以植被护土,防止或减轻水土流失;对土壤、植被的恢复,遵循破坏多少,恢复多少的原则;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严禁随意破坏施工区内外的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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