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329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9-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华顺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石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华顺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石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华顺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石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7年09月30日-2017年10月9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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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告表 |
年产60万吨石料项目 |
永城市刘河镇棘胡同村高芒路西 |
永城市华顺有限公司 |
广州环发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为年产60万吨石料项目,占地190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3000平方米,封闭式砂石料储存场9000平方米,办公室及其他附属设施200平方米。项目为外购毛石经破碎机加工成建筑材料。 |
一、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灌溉,车辆清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②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将生产设备全部室内安装,车间密闭,安装隔声窗,厂区设置绿化带,厂界四周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③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粉碎、输送、筛选等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评价建议在破碎机、输送带及筛选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风道集中至一个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0mg/m3、≤3.5kg/h、排气筒为15m)的二级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料场无组织粉尘采取密闭、大风天气洒水等防治措施后,堆场粉尘产生量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④固废:冲洗废水产生的污泥干燥后填坑铺路。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石粉尘掺加在石沫中外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综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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