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326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8-1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中科锦龙(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醋酸制丙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中科锦龙(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醋酸制丙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中科锦龙(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8706万元,在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龙宇大道与能源路交叉口西北角,建设年产5万吨醋酸制丙酮项目。本项目采用中科院山西煤化所的醋酸制丙酮专利技术,以醋酸为原料在高温及催化剂条件下生成气态丙酮、水蒸汽及二氧化碳,再经冷凝、分离及精馏等工段,最终生产丙酮产品。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和生态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另外,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1)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丙酮反应产物冷凝分离后的不凝气、丙酮精馏不凝气和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生产区无组织排放及罐区无组织散发废气,主要污染物因子主要为丙酮、非甲烷总烃、CO2、烟尘、SO2、NOX等污染物。 (2)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丙酮精馏产生的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水、办公生活污水等废水; (3)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固废; (4)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风机、泵类、离心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5)本项目涉及醋酸、丙酮等危险化学品,存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 三、环保措施要点 针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丙酮反应产物冷凝分离后的不凝气和丙酮精馏不凝气先经活性炭吸附回收,不能回收的尾气采用焚烧处理。导热油炉采用甲醇驰放气为原料,导热油炉废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得到妥善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丙酮精馏产生的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办公生活污水等废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再排入龙宇煤化工区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浍河。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固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送往市政垃圾填埋场处理。 4、噪声:本项目各项设备经减振、消声、建筑隔声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企业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中科锦龙(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醋酸制丙酮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以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中科锦龙(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康 联系电话:159******0899 通信地址:河南省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意见。 七、征求意见范围和意见反馈时间 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中科锦龙(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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