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326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7-1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太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太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太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6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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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告表 |
永城市太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永城市太丘镇南侧太麻线与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 |
永城市太丘镇人民政府 |
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4508.59万元,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两大部分,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模为0.4万m3/d,近期铺设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区域内污水管网13.413km,收水范围约1.5km2。永城市太丘镇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永城市太丘镇南侧太麻线与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总占地面积240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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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有建筑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各种生产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扬尘以及土建工程对施工范围内植被的破坏的生态影响,施工期污染具有暂时性,伴随施工期结束,环境影响会自动消除。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后,本项目对污水中的污染物(如COD、BOD5、SS、NH3-N、TN、TP等)有大幅度的削减,对周围地表水体(宋沟)产生的影响为正影响。厂区内所有污水处理构筑物(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脱水池、储泥池等)地基采用整片换填垫层法处理,垫层材料为素土及3:7灰土垫层,厚度为2.5m,垫层每边宽出基础外缘边2.0m;采取钢筋砼铺底,再在上层铺设参入防水砂浆的水泥地面进行防渗处置,其中平池底厚度约350mm,矩形池壁厚度约300mm,施工缝采用预埋式紫铜板止水片。经以上防渗处理后,基本上能够满足污水下渗时对防渗层的透水性要求。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抽风+集气管道收集后,送至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外排,处理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要求的H2S:0.06mg/m3、NH3:1.5mg/m3的要求,(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墙体个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处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四)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固废包括格栅渣、沉砂池沉淀、污泥和生活垃圾。项目格栅渣产生量为36.5t/a,沉砂池沉淀产生量为54.75t/at/a,可作为一般城市垃圾填埋处理。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消毒脱水后污泥含水率约80%运至垃圾处理厂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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