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325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7-0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豫永二手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豫永二手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豫永二手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1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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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告表 |
永城市豫永二手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 |
永城市芒山路南段路西、建材路北 |
永城市豫永二手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用地面积97641m2,总建筑面积6000m2,主要建设业务用房3600m2(包括车友接待及休闲厅、入场检查登记厅、车辆展示厅、检测维修厅、售后服务厅)、办公用房及配套用房2400m2等。 |
一、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产生的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永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永城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纳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浍河。对周围环境和纳污水体影响不大。(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停车场尾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通过采取加强停车场规划管理及周边绿化等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良影响。(3) 噪声影响分析结论:项目通过加强进出机动车管理、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不会对本项目人群的正常活动以及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顾客产生的的生活垃圾,汽车检修产生的废机油、油泥、废机油桶和含油废手套、抹布等。其中生活垃圾通过在站内设置分类垃圾箱将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汽修固废中的废机油桶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妥善暂存,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并用于原始用途重新盛装该产品,不外排;汽修固废中的废机油、油泥及含油废抹布、手套均属于危险废物,需妥善暂存并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去向明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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