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325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7-0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河南鸿源吉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4万吨洁净蜂窝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河南鸿源吉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4万吨洁净蜂窝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鸿源吉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4万吨洁净蜂窝煤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1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年加工14万吨洁净蜂窝煤项目 |
永城市薛湖镇金顶村 |
河南鸿源吉实业有限公司 |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总占地面积5181.6m2,建设规模为年加工14万吨洁净蜂窝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直永集制造[2017]10715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备案,其土地性质符合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一、营运期环境影响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①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定期由当地农民清运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②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对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厂界四周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③废气: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破碎工序和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袋式除尘器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袋式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定期收集后运送环保部门处理。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