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325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7-0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河南天顺液化气有限公司民用液化气站项目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河南天顺液化气有限公司民用液化气站项目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河南天顺液化气有限公司民用液化气站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9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民用液化气站项目 |
永城市刘河镇訾楼村后刘河东组 |
河南天顺液化气有限公司 |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总投资200万元。占地2841平方米,项目工程内容为建设新建3座50立方米石油液化气储罐,1台20立方米残液储罐,另外包括罐瓶间、压缩机房、消防泵房(配电间)及办公辅助设施等。 |
。 1 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于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污染因子浓度不大, 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或绿化,厕所为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2)废气: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废气和备用发电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气:项目年销量400t 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边浓度最高点≤4.0mg/m3。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通过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结果为无超标点,项目最终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压缩机、运输车量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各生产设备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项目在停电采用自备电时,备用柴油发电机噪声为102~110dB(A),通过采取减震、隔声和消声治理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将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固废、危废: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项目设1台20m3残液罐对储罐和钢瓶的残液进行收集后,由外协单位处理回收作燃料等生产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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