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322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5-0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为强化产业集聚区载体功能,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对原规划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该规划调整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集聚区管委会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规划调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原规划范围总面积19km2,包括东、西两个片区。其中:东片区规划范围北起永淮路,南到沱河北岸,西至经一路,东至经四路,规划面积6.73 km2;西片区规划范围北起沱河,南到南环路,东至东外环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面积为12.27 km2。
调整后的范围:拟调整内容为沿原规划西区南边界适度拓展,新增规划面积6.76平方公里,东区规划范围保持不变,调整后集聚区总面积为25.76平方公里。其中:西区规划范围调整为东至济祁高速、西至西环路、南至规划路、北至沱河,规划面积19.12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3平方公里,发展区6.55平方公里、控制区9.5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
主要发展目标调整为:到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0亿元。
功能布局调整为:按照产业集聚、产城互动、统筹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西区以永清铁路为发展轴,规划建设煤化工、装备制造、仓储物流、综合服务园区;东区以经二路为发展轴,规划建设铝精深加工和综合服务园区,形成“两轴、两区、六园”的空间结构。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城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371-53698800
邮政编码:450000
电子邮箱:yzhp14@163.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承接集聚区规划环评后,收集相关资料、调查集聚区开发现状,进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析集聚区规划目标和方案的合理性,预测分析集聚区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减缓措施及对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上报环保及相关主管部门,经技术审查、补充完善报批后,环保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作为规划调整和审批的依据。
主要内容:总则、环境概况及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与资源承载力分析、社会影响分析、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环境风险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及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监测与跟踪评价、公众参与、执行总结。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集聚区规划的态度,当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敏感区域,对搬迁的主要意见,规划目标、产业结构与布局是否合理,集聚区建设中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于公示后10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组织审查该项目环评报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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