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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7-0322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4-1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太丘镇放飞板厂年加工细木板板材11000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太丘镇放飞板厂年加工细木板板材11000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太丘镇放飞板厂年加工细木板板材11000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7年4月11日-20174月17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永城市太丘镇放飞板厂年加工细木板板材11000立方米项目

 永城市太丘镇丘庙村

  永城市太丘镇放飞板

新乡市鸿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为租赁场地,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仓库等。其中生产车间450平方米,仓库100平方米,办公室50平方米。

 

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措施:

 1废水的影响职工办公用水和锅炉强制排和树脂再反冲洗水,污水水质简单,水量较少,可直接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厕所为旱厕,定期清掏,由附近居民拉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2)废气的影响涉及木材切割过程产生的木粉尘,建设单位安装吸尘罩和吸尘管,尾端用旋风除尘器进行除尘后通过排气筒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车间内安装排风扇,降低了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的影响该项目各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后,经过预测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废的影响项目废边角料及废木屑等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外卖 生活垃圾由厂区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对周围环境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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