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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7-0322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4-1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金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混凝土轻质墙板6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河南金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混凝土轻质墙板6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金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混凝土轻质墙板6万立方米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7年4月11日-20174月17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河南金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混凝土轻质墙板6万立方米项目

永城市演集镇天齐村

 河南金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宁夏智城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6800平方米,包括晾晒场地、生产场地及配套设施。其中总建筑面积215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2000平方米,仓库60平方米,办公室及其他用房90平方米。

 

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措施:

1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浇筑养护时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清洗水由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用于厂区抑尘洒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气: 水泥筒仓仓顶呼吸孔采用一台振动型愿滤筒(仓顶)除尘器除尘,配料过程料仓进口粉尘无组织排放,经采取周围设置围挡或加设防风抑尘网措施,并定期洒水保湿,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表3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3噪声:项目评价要求采取以下降噪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在生产车间内,生产车间隔音,设备减振、合理布局,在厂界四周种植常绿乔灌木等植物,形成立体绿化带,增加立体防噪效果,达到美化环境,降尘和降噪的效果。4固废: 生产工序破碎物收集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评价认为固废在采取以上相应的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措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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