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7-032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2-0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丁新建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销售10万吨煤矸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永城市丁新建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销售10万吨煤矸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丁新建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销售10万吨煤矸石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14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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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
永城市丁新建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销售10万吨煤矸石项目 |
永城市龙岗镇张集村河西张庄 |
永城市丁新建建材有限公司 |
永城市丁新建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销售10万吨煤矸石项目位于永城市龙岗镇张集村河西张庄。项目四周均为坑塘和农田,项目北侧距离G311国道460m。西北侧525m为张集村,东北侧490m为邵杨庄,南侧535m为河西张庄,西南侧450m为小王庄。 项目占地11000m2,建筑面积9300m2,其中生产车间6000m2,封闭式储料场3000 m2,办公室及其他附属设施300m2。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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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通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待工程竣工后,施工产生的影响将不存在。2、 生态保护措施:采取及时清理、绿化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轻微。 (2)运营期 ①大气环境影响措施:项目铲车工作过程汽车尾气产生量均较少,加上周围地带开阔,便于污染物扩散,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破碎、输送、筛选等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评价建议在破碎机、输送带及筛选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风道集中至一个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0mg/m3、≤3.5kg/h、排气筒为15m)的二级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②水环境影响措施:职工办公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由周边村民运走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③噪声措施:车间各种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减震、墙体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固体废物:冲洗废水产生的污泥干燥后填坑铺路。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煤矸石尘灰掺加到产品外卖。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综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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