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428/2024-00016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4-01-2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关于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就拟建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已委托环评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永城市双桥镇马桥村;
项目概要: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永城市双桥镇马楼村南商丘220kV迎宾变电站东侧,厂区总占地61373.4m2,本次技改依托现有的焚烧发电项目进行,拟在生活垃圾中掺烧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次技改同时对现有垃圾贮坑进行分区改造,分别用于贮存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水处理厂污泥。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永城市双桥镇马楼村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方式:150 3703 1928 电子邮箱:150 37031928 @126.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GxwyTNmeVzq8PwmY_Zhiw
提取码:ykwe
四、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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