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2023-00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仓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仓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铝灰(渣)仓库项目

永城市祟法寺街街道办中山西街老铝厂院内

河南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永城市祟法寺街街道办中山西街老铝厂院内

因生产运营需要租赁现有仓库七座,进行防渗铺设,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年储存能力10万吨铝灰(渣)。

1.废水:项目氨吸收塔产生的氨吸收液用塑料桶盛放直接运至河南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业集聚区厂区用于河南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综合利用10万吨/年铝渣(灰)项目内转炉、回转窑烟气中碱液喷淋补充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永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项目贮存仓库整体密闭,整体换气,铝灰暂存期间产生的氨气经“二级吸收塔”工艺处理后,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氨4.9kg/h),尾气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