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0030870200000717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8-2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管 |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第35期
索 引 号 | 00588193-5/2020-01049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第35期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2020年08月20日 |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第35期
近期,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共77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本次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河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文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不合格情况通告如下:
- 位于裴桥镇中心街永城市裴桥镇翔天大酒店现制现售的1批餐饮食品卤牛肉亚硝酸盐含量超标,其中亚硝酸盐(以 NaNO₂计),mg/kg ║≤30║33.94。检验机构为永城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