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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8031170140000708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11-1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00588193-5/2018-0253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2018年11月14日


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各乡镇所均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监管频次要求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特别对大型餐馆、学校食堂、旅游景区等餐饮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永城市共有3000余家餐饮单位(小经营店1765家,学校食堂276家),此次行动随机抽查餐饮单位共计120家。检查发现,大部分餐饮服务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大部分大型、特大型餐馆未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能正确履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二)未定期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部分餐馆没有培训档案,餐饮考核APP安装、注册人员少,参与培训率低。

(三)人员管理不严格。部分学校食堂未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部分从业人员存在个人卫生不佳,留长指甲、佩戴手部饰品、未戴工作帽上岗,在专间工作时不带口罩等问题。

(四)现场环境卫生状况不佳。部分学校食堂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环境卫生状况不佳,存在天花板或墙壁发霉、专间墙裙未铺设到顶、地面破损未修复、清洗水池无下水管道导致废水直接排于地面、无防蝇防鼠防尘措施导致现场可见活蝇、等问题。

(五)食品留样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留样不符合规范,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存在留样量不足125克,留样品种及餐次不全,早餐或主食未留样,留样冰箱未专用等问题,有食品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一要切实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二要合理规划加工场所布局流程,配备设施设备;三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日常管理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四要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责任追究。

(二)强化“明厨亮灶”工作。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的制作过程,并结合“厨房开放日”“透明厨房”等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公众吃的放心。

(三)依法尽职履责,督促整改提升。各乡镇所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管。对于此次通报的问题,要指导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及时整改;涉及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立案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理,尽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不断改善餐饮单位的条件,为公众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附件:2018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问题清单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

 

2018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督查问题清单

 

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名称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现场检查涉嫌问题记录

马桥镇陈庄小学食堂

马桥镇陈庄村

赵成立

1.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

2.饭菜留样记录不规范

3.垃圾桶未加盖

4.索证索票记录不完善

马桥镇侯寨小学食堂

马桥镇侯寨村

王西峰

1.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

2.饭菜留样记录不规范

3.垃圾桶未加盖

4.索证索票记录不完善

李寨镇中心幼儿园

永城市李寨镇李寨街西段路南门朝西

1.索证索票记录登记不全

2.未建立废弃物管理台帐并记录

芒山镇刘康老地方尝香聚饭店

芒山镇东区路南

刘康

1.未在显著位置悬挂登记证、营业执照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2.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

芒山镇文杰太和板面馆

芒山镇高速路口路东

宋文杰

1.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

2.未配备正常运转的洗手消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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