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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8030170080000705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1-0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关于在省局网站上发布保健食品证书遗失的声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00588193-5/2018-0104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在省局网站上发布保健食品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2018年01月08日


关于在省局网站上发布保健食品证书遗失的声明

依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保健食品注册有效期内,保健食品注册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的,保健食品注册人应当向受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因遗失申请补发的,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发布遗失声明;因损坏申请补发的,应当交回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原件。”

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合和酒,批准文号:国食健字******456),因保管不善丢失,特此遗失声明。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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