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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1070260000704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0-2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第23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00588193-5/2021-0107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第23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2021年10月26日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第23期

  近期,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共371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本次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河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文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1.在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双桥镇双桥街东街路南80米的永城市苏家购物广场抽取的鸡胸肉,金刚烷胺2.36μg/kg不合格。

  2.在永城市东城区开源路中段月季区23号的保永城市昌辉餐饮店抽取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09mg/kg不合格。

  3.在东城区开源路中段的永城市东城区秀英餐饮店抽取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04mg/kg不合格。

  附件:永城市2021年10月本市抽检统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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