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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0870300000704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8-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第21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00588193-5/2021-0071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第21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2021年08月30日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第21期

    近期,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共349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本次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河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文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1.在东城区建设路时代城的永城市东城区丁氏牛肉煎包店抽取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31mg/kg不合格。

  2.在永城市标志购物中心抽取的保定京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高粱酒,酒精度(乙醇浓度)36.7%vol不合格。

  3.在东城区建设路时代城的永城市东城区丁氏牛肉煎包店抽取的水煎包,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77.1mg/kg不合格。

  4.在东城区中原路与铁北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的永城市东城区任款款新二佳生活便利店抽取的鸡大腿,金刚烷胺8.94μg/kg不合格。

  永城市2021年8月本市抽检统计(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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