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8030670180000707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6-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管 |
省局关于4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18年第6期)
索 引 号 | 00588193-5/2018-01003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省局关于4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18年第6期)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2018年06月18日 |
省局关于4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18年第6期)
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纪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生产的4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徽纪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公司生产的地龙(批号201610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标示为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蒲黄(批号1504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总灰分、浸出物、金胺o。经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天马(安徽)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苍术(批号1705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含量;标示为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苍术(批号1608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详见附件)。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4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 15 日
附件
4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序号 |
药品品名 |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产地 |
药品规格 |
生产批号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名称 |
1 |
地龙 |
安徽纪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 |
20161001 |
郑州国医堂医院 |
河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5年版)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2 |
蒲黄 |
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 |
150401 |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心医院 |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批准件编号:2007007) |
不符合规定 |
总灰分、浸出物、金胺o |
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3 |
麸炒苍术 |
天马(安徽)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
/ |
170501 |
洛阳石化医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水分、含量 |
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4 |
麸炒苍术 |
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 |
/ |
160801 |
洛阳市西工区壹通大药房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含量 |
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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