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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1070300000766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10-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下发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8]766号)。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相关社会组织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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