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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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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6030670240000764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6-2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坚持执政为民,服务社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半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认真谋划,做好学习动员。按照市委总体安排,及时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制定了《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全体动员,积极行动。制定计划,扎实稳步推进。编排“两学一做”学习日程表,由局领导分别领学,带头垂范,逐项学习,稳步推进。以党支部为单位,把学习教育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对照群众需求,找准努力方向。
  (二)突出重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1.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1)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到位。一是加挂市政府食安办牌子,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二是与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完成职能交接,正式履行食品流通和食品生产监管职能。
  (2)成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全市29个乡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并于3月份相继挂牌成立。
  (3)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根据市编委相关要求,一是从工商、质监部门各划转2名行政编制人员;二是从各工商所“连人带编”划转60人到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三是从各乡镇事业人员中划转58人,编制实行单列管理,人员和工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配使用和发放。调整后,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编制由122名增加到244名,并在全市770个行政村各设立了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监管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目前,乡镇划转人员已基本到位,工商部门人员划转正在进行中。
  (4)办公设施及执法装备逐步完善。一是积极协调各乡镇政府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公场所,并统一制定了工作制度等;二是积极协调市法制办,统一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二是通过市财政局公开招标,为各乡镇监管所统一采购了办公室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照相机和现场执法记录仪。
  2.永城名优小吃推介工作进展顺利。
  通过走访调查,对永城传统美食和特色名产进行了系统的发掘和整理。一是联合永城市餐饮协会在永城市评选出了50家特色小吃店,在郑州市评选出了60家永城名优小吃店,提升永城美食知名度;二是对最能代表永城特色的薛湖煎包、豆粥、龙岗烧鸡、酂城糟鱼等小吃,帮助其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永城美食文化;三是充分发挥面博会展销平台和机遇,在全市挑选独具永城特色风味的食品经营户40家,到主会场次干道集中经营,组成永城特色小吃一条街,既解决了面博会参会人员就餐问题,又集中展示了永城名优小吃和美食文化。
  3.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我局围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这一中心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一是研究部署早。接到省食安委《关于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后,我市立即召开食安委成员单位会议,制定了《永城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组,建立了联络员队伍。二是责任分解细。对照省食安委《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试行)》,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将58项考评要点分解细化到每个责任部门,明确各项创建任务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与保障措施,做到每项工作有人管、每个细节抓到位。三是工作落实快。今年以来,相继开展了对小作坊小餐饮小商超、农村集体聚餐、病死猪肉、地沟油等的专项整治,开展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8000余份,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奠定基础。
  4.招商引资工作态势良好。
  按照市政府年初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强化认识,迅速行动,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一名副科级干部专职负责招商工作,形成全员参与招商、人人积极招商的良好局面。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研究具体招商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服务老项目,发展新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态势良好:一是继续服务河南天晟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落户于产业集聚区南内环路东段,占地60亩,总投资1.65亿元,集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物流配送于一体。目前项目工程建设正在加紧推进,厂房7月份完成,办公楼9月份建成。我局安排专人协助其办理筹建申请和GSP认证的准备工作,确保其建成即可投产。二是积极发展新项目“金拐杖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经我局多次洽谈努力,由郑州正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金拐杖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拟落户永城。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固定支具,集研发、生产为一体。目前已经在集聚区选定80亩为厂区,拟建厂房10个,总投资1亿元,一期投资3千万。项目建设具体工作正在进一步洽谈中。此外,我局积极联系安徽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来永城考察市场,投资事宜正在进一步洽谈中。
  5.面博会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第八届中国(永城)面博会在永城召开,我局多措并举、积极行动,圆满完成了面博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动员全局全员参与。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面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局动员,全员参与。二是审查防范到位,小餐饮小商超全面提档升级。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餐饮业集中的新老城区,对全市小餐饮小商超开展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排查,督促小餐饮小商超全面提档升级。三是重点巡查到位,接待单位全程驻点监督。对汉宫大酒店、中州宾馆等7家重点接待单位安排专人24小时全程监督,严防食品安全隐患。四是服务保障到位,积极联系安置参展客商。多次组织召开“永城市面粉工业协会”座谈会,引导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安排专人负责北一展厅参展客商的确认、报到、服务和管理工作,一条龙全程跟踪服务。五是应急保障到位,应急队伍随时待命。成立了应急保障组,设立了紧急情况联络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做到行动迅速、报告及时、处置有效。
  (三)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
  1.食品生产监管。
  (1)全面摸底排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市获证食品企业110家,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等17大类22种产品。
  (2)承接省局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和审查工作,受理并组织核查7家,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7家,其中由省局发证1家。
  (3)建立健全食品获证企业网络信息。依托河南省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和监管档案。
  (4)严格食品生产监管。制定了《永城市2016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计划》并印发到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加强对重点企业监管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食品流通监管。
  (1)统计新承接的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对象。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6990家,其中大型商超212家,批发企业326家,婴幼儿配方乳制品销售425家,中小型和个体工商户6027家。
  (2)严控许可程序,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利用省局统一网络申报平台,从严把握许可条件,完善食品经营主体信息,严格现场审核,提高许可质量。为避免商场超市因无证经营而受到行政处罚,我局依法为新承接的无证商场超市补办食品许可证。截止目前,共核发流通类食品许可证499家,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持证经营率90%以上。
  (3)严把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关。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从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入手,帮助、指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登记制度,定期清理库存、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和入市食品质量承诺制度等相关食品安全自律制度,严守上市食品质量关。
  3.餐饮食品监管。
  (1)摸清监管底数。全市共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1876家,其中大型餐馆40家,中型餐馆200家,小型餐馆686家,小餐饮单位790家,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160家。
  (2)规范行政许可。坚持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规范许可程序,严格许可标准,推行食品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前置接入服务制度。上半年共受理食品经营许可1340家,经审核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880家。
  (3)严格日常监管。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市餐饮单位分A、B、C三级评定年度等级,记录监管情况,全市餐饮单位量化率100%。
  4.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
  (1)严格药械经营许可和GSP认证工作。共受理药品行政许可61起,办结60起,其中新开办药品零售17家,办理换证14起,办理变更16起。受理GSP认证26起,办结23起。受理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13起,办结12起,审批新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家,换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家,办理变更5起。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18起。
  (2)严格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特殊药品的单位进行了2次以上监督检查。
  (3)做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对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集中培训。设立永煤集团总医院和永城市人民医院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32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3份。
  5.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隐患排查、节日食品、食用植物油塑化剂、食品标签等专项整治。
  (2)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走私冷冻肉品、活禽及禽肉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复原乳标签、肉制品兽药残留、“瘦肉精”羊肝羊肉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
  (3)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调味料、一次性筷子、校园食堂、餐桌安全治理、夜市烧烤等专项检查,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
  (4)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了元旦、春节和“人大、政协两会”、“清明节”、“端午节”“芒砀山古庙会”“五一假期”、面博会等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提前入驻承接活动的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实行定点定人监管,强化食品安全巡查,确保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开展山东流弊问题疫苗、药品流通领域挂靠经营走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冷链管理、定制式义齿、贴敷类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
  6.强化抽检、稽查、办案力度。
  (1)强化技术支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顺利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完成食品抽验170批次,医疗器械抽验2批次,基本药物专项抽验15批次,药品日常监督抽验3批次。
  (2)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截止目前,共办理食品药品案件67起,其中食品案件47起,药品案件20起。执行罚没款82万余元。受理举报29起,核实29起,立案10起。受理各类协查核查5件,均及时回复,回复率100%。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7.加大宣传,提高公众认可度。
  (1)我局上半年共编发简报信息42期,其中中国医药报采用1期,今日永城采用19期,永城门户网采用26期。
  (2)以6月13日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为契机,向广大群众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讲解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基本知识、鉴别要点以及正确选购方法等,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
  (3)开展“5.25爱肤日—安全护肤美丽人生”宣传活动。宣传化妆品安全知识、不良反应和真假化妆品鉴别等,发放化妆品宣传册2000余份。
  (4)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培训宣传工作。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宣讲团,以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为依托,对各乡镇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和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宣传,讲解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方面的知识,宣传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的注意事项,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打下扎实基础。截止目前,共培训了马桥、黄口、十八里等乡镇的460余名农村厨师及从业人员。
  (5)联合市科协等单位开展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改革不彻底导致了诸多遗留问题。
  (一)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按照市编委要求,从各工商所“连人带编”划转60名到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至今人员未到位,导致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人员力量严重不足。
  (二)执法装备严重不足。
  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成立以后,虽然配备了基本的办公设施,执法车辆等执法装备和快检设备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执法效率和工作效能,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食品药品监管需要。
  (三)技术支撑体系缺失。
  虽然市委《永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永文〔2014〕50号)明确要求,将市质监部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划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目前还未落实,造成我市现有食品检验检测人员、设备等资源分散,无法形成有效的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不能满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6年下半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继续坚持拓思路、搞创新、抓监管、谋发展,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和机制,大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严密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有效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继续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不放松,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特别是新承接的食品生产和食品流通监管职能,严格市场准入许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二是专项整治行动不放松,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结合永城实际,紧盯突出问题抓治理,深入整治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中心作用,拓宽案源,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基层执法人员队伍。一是积极推进机构改革,争取工商部门划转人员及早到位,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二是加强与编制、人社等部门的沟通,争取更多的考录指标,加大考录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保障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制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
  (三)建设永城市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根据省局《关于推进县级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豫食药监科〔2016〕87号),结合《永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永文〔2014〕50号)要求,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政策支持和省局专项项目建设经费补助,科学整合永城市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建设永城市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继续做好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一是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稳步推进创建工作。二是注重协调,提高合力,建立协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加大投入,按标准安排创建专项资金,将监管经费和检测费用列入预算,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四是强化宣传,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的普及,营造人人关注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人人参与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定期不定期对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进行督查,通报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推进社会协同治理。一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和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法治意识,推行关键岗位“先培训,后上岗”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三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诚信体系“红黑榜”发布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推行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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