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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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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5030670180000764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6-1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8 浏览次数: 【字体:

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全面提升依法科学监管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精神为动力,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有效保障了公众意识用药安全。现将201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一是规范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坚持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严格许可标准,推行餐饮单位行政许可前置接入服务制度,受理餐饮服务许可414家,经审核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95家。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我局把餐饮监管人员分成10个组,实行分片管理,由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逐街道、逐店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三是大力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市餐饮单位实行一年2次以上监管,分A、B、C三级评定年度等级,记录监管情况,全市量化率达到100%。四是开展专项整治。相继开展了食用明胶、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学校及其周边、火锅原料、早餐店、一次性筷子,食用油质量等专项检查。

    推进“透明厨房”和文明餐桌活动。以“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主线,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在60余家餐饮单位完成了“透明厨房”改造,在100余家餐饮单位开展了“厨房开放日”活动,组织消费者参观评议“透明厨房”达1500余次。深入开展“星级文明示范店”、“星级文明服务员”评选活动,积极宣传文明餐桌礼仪知识,引导从业人员使用文明用语,鼓励消费者摒弃不良陋习,推动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良好社会风气。

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元旦、春节和“人大、政协两会”、“清明节”、“芒砀山古庙会”“五一假期”、高考等活动期间,永城市局提前入驻承接重要会议或活动的餐饮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实行定点定人监管,强化餐饮食品安全巡查,确保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与全市148学校食堂签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监管覆盖率100%

积极申创省级食品安全市。我市在2012年成功创建了河南省首批餐饮服务示范县,2013年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我局承担的餐饮服务环节被国家评审组一次性检查通过,在此良好基础上,我局已向省局递交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申请报告并通过,现创建工作正有序开展。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一是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2015年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67人次,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932家,检查覆盖率达50%以上。二是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按照省局关于建设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试点的要求,永煤集团总医院成为我市第一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之一,目前已收集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份。

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成效显著

药品安全监管。一是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特殊药品的单位进行了2次以上监督检查。二是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61份。三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了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包装标签不合格等问题。

药品流通监管。一是组织新版GSP认证工作,深入企业调研,积极为企业申报认证做好资料初审。现已受理GSP认证事项263起,办结126起。二是依法做好药品行政许可,受理药品行政许可事项279起,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79起。三是大力查处药品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立案查处3起。

医疗器械监管。一是开展整治医疗器械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的“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二是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2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做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收集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3份。四是受理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事项2起,办结2起,审批新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家。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1起。

四、强化稽查抽验,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

药械案件办理。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224台次,执法人员1150人次,检查单位1236家次监管覆盖面达100%一般程序案件立案25起,结案24起,结案率96%办理简易程序案件8起,结案8起,结案率100%,执行罚没款42万余办理核协查函件2件,全部核查回复。受理举报案件5核实4起,立案查处4上半年,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餐饮食品案件办理。2015年上半年共出动执法车辆873台次,执法人员3965人次,监管覆盖率100%,下发整改意见230余份,立案182件,结案106件,罚没款25.33万元。

抽验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日常监督抽验药品58批次,其中基本药物专项抽验15批,对不合格的药品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立案查处,立案查处率100%。二是充分发挥药品检测车的快速检测作用。药品检测车行程8060公里,检查药品使用单位405家次检测药品6528批次。三是餐饮服务食品日常监管抽检样品71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已立案查处。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在永城市广播电台继续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之声》专题节目,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二是开展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三是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人民广场宣传咨询和真假食品药品对比展示活动,向公众普及食品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四是利用“5·25爱肤日——爱美肤更爱健康”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宣传讲解化妆品基本知识、选购注意事项、日常护肤常识及化妆品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五是按照年度计划,对食品药品执法人员进行了3次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六、目前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食品药品行业快速蓬勃发展,形成了经营业态多样化、经营方式多元化、品牌建设特色化的局面,尤其是餐饮单位呈现“多、小、散、乱”的特点,从业人员素质整体较低,存在众多隐患,一旦一出现安全问题,易产生放大效应,社会反映强烈

)执法人员、经费、装备不能完全满足监管需求。食品药品监管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特别在体制改革后,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职责都集中在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压力不断加大,而我局执法人员力量匮乏,办公经费有限,监管装备落后,快检设备和交通工具不足,适应不了执法需求,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食品药品监管需要。

(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力量薄弱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刚刚起步,现有实验室硬件水平较低,科研能力不足,缺乏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和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检验人员,检验检测能力与我市食品医药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不能满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需要。

(四)诚信经营意识薄弱。相对于我市食品药品行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较为淡薄,个别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获取非法利益甚至故意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从业人员诚信缺失,道德滑坡,一些不讲诚信不讲道德的问题在食品药品行业时有发生。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5年下半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在省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拓思路、搞创新、抓监管、谋发展,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和机制,大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严密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有效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不放松,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抓好餐饮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日常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许可,升入开展“四品一械”监督抽检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总局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稳步推进新版GSP的贯彻实施,二是专项整治行动不放松,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结合永城实际,紧盯突出问题抓治理,深入整治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肉及制品、中药、化学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中心作用,拓宽案源,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人员准入,引进高层次人才,保障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明确监管人员配备要求,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开展法制宣传,强化对一线监管人员执法能力的培训。三是加强技术保障、装备设施、应急救援、监测评估、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行业诚信、产业支撑、宣传培训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三)推进社会协同治理。一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和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法治意识,推行关键岗位“先培训,后上岗”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三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诚信体系“红黑榜”发布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推行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四是建立健全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保护和奖励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四)做好法制工作,确保依法行政。一是继续推行服务型执法“整体推进年”和执法信息公开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规范办理涉及食品、药械违规违法犯罪案件,严把案件审核,保证案件案卷办理治理,严防发生错案和办案人员滥用职权,避免行政诉讼和复议。

(五)加强公众宣传教育。拓展与社会各界和公众交流沟通的方式和渠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介,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3·15”“12·4”等活动平台,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规政策,监管职能、工作成效,提升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认知度。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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