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102/2023-0009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水利 |
永城市水利局2023年取用水许可工作开展情况
(一) 年初,按照省水利厅取用水统计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各季度以及上年度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用水直报管理系统数据上传工作。
(二) 按时完成取用水户用水计划分配工作。年初,按照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要求,按时完成251户用水计划的下达分配工作。督促各计划用水单位,按照上年12月底下达的2023年度用水计划指标,根据用水单位生产、生活用水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到12个月份,并要求按季度对其用水情况进行抄表、计量、考核。
(三)认真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严禁在禁采区、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严格控制限采区新增地下水取水工程。结合实际,出台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编制了《永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永城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经开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等规划报告。配合商丘市完成了永城市地下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划定了地下水开发利用禁采区和限采区,禁采区严禁新增地下深井取水,限采区实行严格控制新增地下深井取水。2023年新办、延续、变更取水许可手续26件,征收水资源税3200万元。
(四) 贯彻落实《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按照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对重点取用水户的监督管理。按照商丘市水利局下达的年度用水指标,严格控制2023年度用水总量和用水计划指标,动态掌握各取用水户取用水情况,做好市域内取水许可和节水管理工作。
(五) 加强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日常工作中,以强化取用水户监管为重点,对纳入取水许可的用水户,管理人员不定期进入取水户现场进行察看,核对取用水户是否按照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批复情况进行取水,计量设施运转是否正常,对运行不正常的,通知其及时维修或更换,完善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期核定取用水量,建立用水台账,保障取用水户依法依规取用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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