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水利>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05882102/2023-0001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水利

永城市水利局2023年水域岸线管理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以来,永城市水利局依托河湖长制,推进水域安心保护。市、乡、村三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巡湖32511次,其中市级巡河巡湖152次,乡级巡河巡湖2705次,村级巡河巡湖29654余次,现场发现并交办问题136个,完成136个。

一是开展河湖库清洁专项行动。按照商丘市河长办要求,下发了《永城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库清洁行动的通知》(永河办(2023)7号),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以“河畅、水清、湖净、岸绿、景美”为整治目标,对全市河湖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清理。截至目前,各乡镇(街道)累计出动人力6600人(次),机械126台(次),完成清理问题218处,对水利部下发的308个疑似图斑问题展开了认真复核整改,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二是全面推行“河长+”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永城市全面推行河湖长+警长工作实施方案》(永河办(2023)12号),开展“河长+警长”联合督导7次。与淮 北市相山区建立了两地跨市界河流联合河长、联合检察长制,共开展“河长+检察长”联合督导6次。强力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回头看”清理整治工作,清理违章建筑720平方米,阻水坝4处,拦河网2处。

    三是积极创建幸福河湖。按照《商丘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专家,认真对照河南省幸福河湖评分细则,开展日月湖自评工作。经过自评,认为我市日月湖具备河南省幸福河湖创建标准,申请将日月湖评定为“河南省幸福河湖”。《永城市日月湖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于2023年3月11日通过专家评审,永城市日月湖省级幸福河湖建设2023年10月13日通过商丘市初评,正在等待省级评审。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