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1170100000605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1-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会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二、事项简述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养老保险互转

  参保人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在新就业地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间转移接续:

  (一)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的;

  (二)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的;

  (三)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12个月内到企业重新就业或灵活就业,且男性未年满50周岁、女性未年满40周岁,经本人申请转移至重新就业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

  三、申办材料

  1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  办理人公民身份证

  备注:所有业务表格上盖单位公章有效。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大厅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结果送达

  即时反馈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大厅,地址:永城市欧亚路与芒山路交叉口东南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大厅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70-5125556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370-2718345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