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1031170100000606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1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险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二、事项简述
受理条件:
(一)工伤职工被认定工伤死亡。
(二)认定工伤后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
(三)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四)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造成下落不明被认定工亡的、职工被法院宣告死亡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申请。
三、申办材料
(一)申请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提供:
1、《工伤(亡)职工待遇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工伤救治病例首页复印件(无救治病历的可提供120现场出诊记录),失踪下落不明的提供司法机关宣告死亡的法定文书;
4、下落不明被认定为工亡的职工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提供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
5、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表(实现数据共享后,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办理时间不分先后,但不可同时享受)。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永城市工伤保险中心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及时反馈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市工伤保险中心,地址:光明路西段路南原劳动局院内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70-5125979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370-2718345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