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1031170100000606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1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险 |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一、事项名称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二、事项简述
受理条件:
1、已经具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
2、5-10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
3、5-6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申请书。
三、申办材料
1、填写《工伤(亡)职工待遇申请表》。
2、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还需提供工伤职工首次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票据(多人一票的单独申报鉴定费)。
3、职工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银行卡)。
4、属于5-6级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
四、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永城市工伤保险中心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及时反馈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市工伤保险中心,地址:光明路西段路南原劳动局院内
十、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370-5125979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370-271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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