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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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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3030770070000873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7-0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关于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市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演集街道办事处、日月湖街道办事处、沱滨街道办事处、陈集镇政府、芒山镇政府、高庄镇政府、酂城镇政府等单位制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一)地块一(图纸编号2022—667A)。该宗地位于中原路东侧、淮海大道北侧,土地面积约1.4310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演集社区。

  (二)地块二(图纸编号2022—667B)。该宗地位于中原路东侧、淮海大道北侧,土地面积约1.3665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演集社区。

  (三)地块三(图纸编号2022—667C)。该宗地位于中原路东侧、淮海大道北侧,土地面积约2.5575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曹楼村。

  (四)地块四(图纸编号2022—26)。该宗地位于永宿路南侧、日月湖南湖东侧,土地面积约3.6000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日月湖解庄村。

  (五)地块五(图纸编号2022—461A)。该宗地位于陈集钢厂西南、永芒路西侧,土地面积约26.1930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陈集镇姚楼村。

  (六)地块六(图纸编号2022—461B)。该宗地位于陈集钢厂西南、永芒路西侧,土地面积约29.6475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陈集镇姚楼村。

  (七)地块七(图纸编号2023—329)。该宗地位于光明东路南侧、铝园东路东侧,土地面积约20.04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洪楼村。

  (八)地块八(图纸编号2023—314)。该宗地位于雪枫路西侧、纬五路南侧,土地面积约19.0050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代王楼村。

  (九)地块九(图纸编号2022—666)。该宗地位于芒山卫生院北侧、汉风路西侧,土地面积约52.5180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芒山镇雨亭村。

  (十)地块十(图纸编号2023—379)。该宗地位于高庄镇葛店村,土地面积约122.9130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葛店村。

  (十一)地块十一(图纸编号2022—500A)。该宗地位于沱滨街道冯寨村段永芒路西侧200米,土地面积约13.47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沱滨街道冯寨村。

  (十二)地块十二(图纸编号2022—500B)。该宗地位于沱滨街道冯寨村段永芒路西侧200米,土地面积约36.693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沱滨街道冯寨村。

  (十三)地块十三(图纸编号2022—500C)。该宗地位于沱滨街道冯寨村段永芒路西侧200米,土地面积约20.2305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沱滨街道冯寨村。

  (十四)地块十四(图纸编号2023—736)。该宗地位于雪枫路西侧、建设路北侧,土地面积约6.1725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团结社区。

  (十五)地块十五(图纸编号2022—53)。该宗地位于酂城镇酂南村,土地面积约8.373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酂城镇酂南村。

  二、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树木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一)土地补偿。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本次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为演集街道演集社区、曹楼村、代王楼村、团结社区,日月湖街道解庄村,沱滨街道冯寨村每亩5.7万元;陈集镇姚楼村,高庄镇洪楼村、葛店村,芒山镇雨亭村,酂城镇酂南村每亩5.3万元。

  (二)青苗补偿。按照《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永政〔2014〕8号)规定,已耕种有青苗的每季每亩补偿860元,房子、大棚占压部分不予补偿。

  (三)树木补偿。按照永政〔2014〕8号文件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含产业集聚区)的树木(乔木、灌木、苗圃、果树等)按每亩3800元进行补偿(藕池、鱼塘不予补偿),房子、大棚占压部分不予补偿。演集街道演集社区、曹楼村、代王楼村、团结社区,日月湖街道解庄村,高庄镇洪楼村补偿标准为3800元/亩;沱滨街道冯寨村,陈集镇姚楼村,芒山镇雨亭村,高庄镇葛店村,酂城镇酂南村据实补偿。

  (四)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永政〔2014〕8号文件规定,依据附着物清点登记结果,据实补偿。土地补偿费支付对象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分配方法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青苗补偿费、树木补偿费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户或相关权利人,征地补偿费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要求,本次征收土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43200元/亩。

  四、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住房安置。

  (一)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青苗、树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进行货币安置。

  (二)社保安置。按照豫人社办〔2021〕49号文件要求,由市财政局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足额划入市财政社保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三)住房安置。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十四涉及住房安置。本次征收土地采取集中统一安置,安置地点位于马甫社区,人均安置标准为40平方米。其余地块均不涉及住房安置。

  五、被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如有不同意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所涉及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征地听证工作,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六、公告期满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工作安排,依据地上附着物清点结果,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保人员统计等工作。

  附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明细表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明细表

单位:亩、元

地块

编号

地籍图

编号

位置

被征地
单位

征收
面积

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元/亩)

土地补

偿费

社会保障

费标准

(/)

社会

保障费

树木

补偿标准(元/亩)

其他

地上

附着物

耕地
面积

青苗补偿

标准

(元/亩)

青苗

补偿费

地块一

2022667A

中原路东侧

淮海大道北侧

演集

街道

演集

社区

1.431

57000

81567

43200

61819

3800

据实补偿

0

860

0

地块二

2022667B

演集

社区

1.3665

77891

59033

0

860

0

地块三

2022667C

曹楼村

2.5575

145778

110484

0

860

0

地块四

202226

永宿路南侧

日月湖南湖东侧

日月湖

街道

解庄村

3.6

57000

205200

43200

155520

3800

据实补偿

0

860

0

地块五

2022461A

陈集钢厂西南

永芒路西侧

陈集镇

姚楼村

26.193

53000

1388229

43200

1131538

据实补偿

据实补偿

25.713

860

22113

地块六

2022461B

29.6475

1571318

1280772

29.6475

25497

地块七

2023329

光明东路南侧

铝园东路东侧

高庄镇

洪楼村

20.0400

53000

1062120

43200

865728

3800

据实补偿

19.9620

860

17167

地块八

2023314

雪枫路西侧

纬五路南侧

演集

街道

代王

楼村

19.005

57000

1083285

43200

821016

3800

据实补偿

18.978

860

16321

地块九

2022666

芒山卫生院北侧

汉风路西侧

芒山镇

雨亭村

52.518

53000

2783454

43200

2268778

据实补偿

据实补偿

0

860

0

地块十

2023379

高庄镇葛店村

高庄镇

葛店村

122.9130

53000

6514389

43200

5309842

3800

据实补偿

60.42

860

51961

地块十一

2022500A

沱滨街道冯寨村段永芒路西侧200

沱滨

街道

冯寨村

13.47

57000

767790

43200

581904

据实补偿

据实补偿

13.47

860

11584

地块十二

2022500B

36.693

2091501

1585138

18.102

15568

地块十三

2022500C

20.2305

1153139

873958

10.7475

9243

地块十四

2023736

雪枫路西侧

建设路北侧

演集

街道

团结

社区

6.1725

57000

351833

43200

266652

3800

据实补偿

4.671

860

4017

地块十五

202253

城镇南村

城镇

南村

8.373

53000

443769

43200

361714

据实补偿

据实补偿

8.358

860

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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