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103107013000087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0-1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关于启动土地征收的通告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满足我市公共利益需要,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本次共征收7宗土地,地块编号为A、B、C、D、E、F、G。
(一)地块A。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约223462.6平方米(约335.2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广场),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邓庄村,具体以后期征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地块B。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约69067.6平方米(约103.6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具体以后期征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地块C。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约49704.2平方米(约74.556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具体以后期征地调查结果为准。
(四)地块D。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约73475.2平方米(约110.2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具体以后期征地调查结果为准。
(五)地块E。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约66749.6平方米(约100.1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具体以后期征地调查结果为准。
(六)地块F。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约77741.7平方米(约116.6亩),土地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具体以后期征地调查结果为准。
(七)地块G。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约46551.6平方米(约69.8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具体以后期征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茴村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茴村镇老闫楼村、邓庄村要积极予以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茴村镇政府应于5个工作日内负责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通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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