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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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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0030870200000866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8-2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土地征收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实施公共利益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并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启动征收地块共4宗,总面积为395.04亩,具体情况为:

  1.地块一位于汉润大道南侧、雪枫路西侧,面积为82.42亩;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镇牡丹社区居委会。

  2.地块四位于汉润大道南侧、中原路西侧,面积为60.3亩;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镇文苑社区居委会。

  3.地块六位于汉润大道南侧、中原路东侧,面积为92.68亩;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镇文苑社区居委会、演集社区居委会、汉润社区居委会,益民社区居委会。

  4.地块七位于汉润大道南侧、文化路东侧,面积为159.64亩;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镇益民社区居委会。

  二、土地现状调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演集镇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属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演集镇演集社区居委会、牡丹社区居委会、文苑社区居委会、汉润社区居委会、益民社区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配合。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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