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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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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1070280000656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0-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市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茴村镇政府等单位共同制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一)地块A。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为22.3463公顷(合335.1945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邓庄村,其中茴村镇老闫楼村集体土地14.4608公顷(合216.912亩)、邓庄村集体土地7.8855公顷(合118.2825亩)。

  (二)地块B。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为6.9068公顷(合103.602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

  (三)地块C。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为4.9704公顷(合74.556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

  (四)地块D。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为7.3475公顷(合110.2125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

  (五)地块E。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为6.6750公顷(合100.125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

  (六)地块F。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为7.7742公顷(合116.613亩),土地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

  (七)地块G。该宗地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面积为4.6552公顷(合69.828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权属归茴村镇老闫楼村。

  二、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

  (一)土地补偿。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本次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为每亩5.3万元。

  (二)青苗补偿。按照《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永政〔2014〕8号)规定,已耕种有青苗的每季每亩补偿860元,房子、大棚占压部分不予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永政〔2014〕8号文件规定,依据地上附着物清点登记结果,据实补偿。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要求,本次征收土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每亩43200元。

  四、征地补偿费支付对象及方式

  土地补偿费支付对象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分配方法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征地补偿费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

  五、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住房安置。

  (一)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进行货币安置。

  (二)社保安置。按照豫人社办〔2021〕49号文件要求,由市财政局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足额划入市财政社保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三)住房安置。集中统一住房安置,安置地点位于汪楼沟东侧、济祁高速西侧、淮海大道以南,人均安置住房面积标准为40平方米/人。

  六、被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如有不同意见,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听证申请,茴村镇政府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征地听证工作;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七、通告期满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茴村镇政府工作安排,依据土地测量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结果,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保人员统计等工作。

  八、本方案待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明细表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明细表

      单位:亩、元

地籍图编号

位置

被征地
单位

征收
面积

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元/亩)

土地
补偿费

社会保障
费标准

(元/亩)

社会
保障费

地上附着物

耕地
面积

青苗补

偿标准

(元/亩)

青苗

补偿费

2021-501A

汪楼沟东侧

济祁高速西侧

淮海大道以南

老闫楼村

216.912

53000

11496336

43200

9370598

据实

补偿

191.5785

860

164758

邓庄村

118.2825

53000

6268973

43200

5109804

据实

补偿

113.385

860

97511

2021-501B

老闫楼村

103.602

53000

5490906

43200

4475606

据实

补偿

82.6665

860

71093

2021-501C

老闫楼村

74.556

53000

3951468

43200

3220819

据实

补偿

0.822

860

707

2021-501D

老闫楼村

110.2125

53000

5841263

43200

4761180

据实

补偿

83.148

860

71507

2021-501E

老闫楼村

100.125

53000

5306625

43200

4325400

据实

补偿

40.836

860

35119

2021-501F

老闫楼村

116.613

53000

6180489

43200

5037682

据实

补偿

36.5565

860

31439

2021-501G

老闫楼村

69.828

53000

3700884

43200

3016570

据实

补偿

66.1785

860

5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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