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1031070180000656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0-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关于启动土地征收的通告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满足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该宗地位于南外环路北侧、皇沟大道西侧,面积约16.3496公顷(约245.244亩),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土地权属归侯岭街道任湖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侯岭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侯岭街道任湖村要积极予以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侯岭街道办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通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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