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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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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3030770280000652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7-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我市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及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永城市,东至陈官庄乡胡庄村与安徽省交界,西至卧龙镇浑河村与夏邑县交界,东西走向沿国道311两侧改建。

  拟征收土地面积约151.0099公顷(合2265.1485亩)。

  拟征收土地权属归陈官庄乡陈官庄村、胡庄村、潘窑村、李门庄村;茴村镇张大楼村、南街村、西街村、吕店村、邓庄村、苗庄村、杨套楼村、老闫楼村;沱滨街道李庄村、程楼村、北郝村、张楼村、冯寨村、李林村、高余庄村;演集街道李林村、刘楼村、天齐村、代王楼村、曹楼村;酂城镇丁阁村、姑庵村、夏庄村、酂南村、酂东村、胡楼村;龙岗镇米庄村、贺庄村、张集村、徐楼村;大王集镇李沟村、乔楼村、李月楼村;酂阳镇陈庄桥村;卧龙镇浑河村、潘桥村;十八里镇王双楼村、柘树村、郭李庄村;双桥镇李林村、碱荒村、杨岗村、王香楼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拟作为国道311线永城境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法规征收土地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官庄乡政府、茴村镇政府、沱滨街道办事处、演集街道办事处、酂城镇政府、龙岗镇政府、大王集镇政府、酂阳镇政府、卧龙镇政府、十八里镇政府、双桥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项目涉及各乡镇(街道)、村委要积极予以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陈官庄乡、茴村镇、沱滨街道、演集街道、酂城镇、龙岗镇、大王集镇、酂阳镇、卧龙镇、十八里镇、双桥镇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四、其他事项

  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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