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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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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4-06207 发布机构: 永城市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4-04-0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征预公告字〔2024〕2号 所属主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一)地块一(图纸编号2022335)。该宗地位于双风路北段西侧化工二路北侧,土地面积约48.3180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土地权属归日月湖街道大王庄村、亓庄村。

(二)地块二(图纸编号2022335A)。该宗地位于双风路北段西侧化工二路北侧,土地面积约0.0960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土地权属归日月湖街道亓庄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及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涉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予以配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涉及街道办事处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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