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30311703000010461 | 发布机构: | 永城市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09-2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我市公共利益需要,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决定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土地面积及土地权属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永城市日月湖街道,东至双风沟、西至电厂路、北至神润农业北侧耕地、南至裕东电厂铁路专用线,项目用地总面积55.3183公顷(合829.7745亩),其中国有土地1.7652公顷、集体土地53.5531公顷;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53.5531公顷(合803.2965亩),土地权属归日月湖街道郭张庄村、亓庄村、大王庄村、草庙村。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拟作为中煤永城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机组工程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月湖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所涉及的乡镇(街道)、村委要积极予以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日月湖街道办事处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四、其他事项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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