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9031070300000697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10-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
永城市水利局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永城市水利局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2077.53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永城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涉及卧龙镇、陈集镇、茴村镇等16个乡镇32个行政村,解决农村居民60500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贫困户306户,贫困人口950人。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2077.53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永城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涉及卧龙镇、陈集镇、茴村镇等16个乡镇32个行政村,解决农村居民60500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贫困户306户,贫困人口950人。新打机井10眼,新建井房10座,铺设Φ50PE管道324321米,铺设Φ75PE管道79007米,铺设Φ110PE管道71991米,铺设Φ160PE管道11981米,铺设Φ200PE管道6470米,铺设Φ315PE管道70米,配套潜水泵设备10套,100KW柴油发电机组1台,可移动发电机级1台。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开展范围为市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工作对象主要是高庄镇、苗桥镇等2个乡镇村民,开展时间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工作方式包括自评、到项目资金使用对象走访座谈和接受社会评议等方式。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预算总额为2077.53万元,预算完成后,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按照有关要求,永城市水利局会同财政局积极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由于施工环境的原因,导致一小部分工程量没完成,经财政局决算和审计局审计,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完成投资1986.1万元全部用于永城市2019年农村水安全工程。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在永城市征求了卧龙镇、陈集镇、茴村镇等16个乡镇32个行政村项目区群众意见,对资金和项目均按照资金的规模、来源、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审批程序、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在村内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新打机井10眼,新建井房10座,铺设Φ50PE管道324321米,铺设Φ75PE管道79007米,铺设Φ110PE管道71991米,铺设Φ160PE管道11981米,铺设Φ200PE管道6470米,铺设Φ315PE管道70米,配套潜水泵设备10套,100KW柴油发电机组1台,可移动发电机级1台。
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已建工程可靠率达到100%,施工方按照时间节点施工,项目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工程建设造价低于当地评价标准的比例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后,卧龙镇、陈集镇、茴村镇等16个乡镇32个行政村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人数≥950人,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100%,受益贫困人口数量≥950人。工程使用年限≥15年,为项目区贫困人口解决饮水问题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和完成后,一直受到群众的好评和支持,群众满意度达到了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工程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农村环境地形和邻里关系复杂,致使一些原设计线路上一小部分工程量无法完成,经财政决算评审和审计局审计决算,施工标段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拨付工程款,导致资金有结余。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时刻把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为第一责任,在项目实施中严把工程质量关,让项目区贫困人口吃上“安全水、放心水”,把工作做实、做好,切实解决好贫困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为扶贫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自评结果拟用于与今后项目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我单位将自评结果编入本部门决算并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12317 省扶贫办0371--65919535 财政局5116570
扶贫办 5106697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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