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9030470160000694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4-1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永城市2018年扶贫办道路基础设施工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2018年扶贫办道路基础设施工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城市财政局文件《永城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永财[2018]7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8年扶贫办道路基础设施工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02.16万元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3202.16万元,项目资金用于贫困户较多的非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为使贫困户较多的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并逐步增加其收入,进一步改善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贫困户出行难得问题,确定新建厚18公分C30水泥路71公里。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单位组织实施了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开展范围为市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工作对象主要是项目所在村受益群众,开展时间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工作方式包括自评、到项目资金使用对象走访座谈和接受社会评议等方式。

三、绩效工作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情况,进一步规范道路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及后期管护等,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永城市财政局文件《永城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永财[2018]78号)文件要求,我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及受益群体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建设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支出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100分。主要绩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资金预算总额为3202.16万元,预算完成后,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照有关要求,永城市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财政局积极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专项扶贫资金3202.16万元全部用于永城市贫困户较多的非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新建道路公路里程71公里,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和完成后,一直受到群众的好评和支持,群众满意度达到了100%。

(二)解决了贫困人口出行难的问题。明显改善了各乡镇当地交通出行条件,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均衡发展,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能加强城乡联系和沟通,增强农业经济综合效益,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繁荣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强力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指数,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缩小了城乡差距。

五、综合评价情况

本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领导下,通过各相关建设、管理单位的协作配合,项目实施过程正常有序。本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提高了农村经济及生活便利,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社会经济效益日见成效。

六、存在问题和建议

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少量的安全隐患,但已及时整改。竣工验收资料不够完善,部分道路路面尚未做刻纹,道路附属设施尚未配齐。建议严格按照规定,在前期组织、制度设计、附属设施完善、后期养护等方面,精心准备、积极组织、妥善安排、有序推进从源头规范要求,加强项目监管,落实责任主体,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12317   省扶贫办0371--65919535     财政局5116570 

        扶贫办 5106697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