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903027012000069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2-1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
关于调整中央财政2019年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中央财政2019年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豫财农〔2019〕10号)精神,现对已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2019年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豫财农〔2018〕198号)作出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资金124万元下达你部门。请按照《河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永城市财政局
2019年2月12日
监督电话:0370-511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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