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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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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30305700500005170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05-0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办理反馈机制

永城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场主体反映行政审批办理的反馈机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助力经济稳步增长,构建畅通、高效的受理反馈沟通渠道,有效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效能,我局转观念、强举措、抓落实,及时回应和解决行政审批事项难点、堵点问题,为项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我局建立了反馈机制,具体如下:

  一、受理机构

  永城市城乡建设局,电话:0370-5129089。

  地址:永城市文化路252号政务大厅城乡建设局窗囗(工程建设服务区1一4号窗口)。

  二、反馈渠道

  市场主体可通过永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乡建设局窗口)及办公电话(0370-5129089)反映行政审批办理相关问题、意见及建议。

  三、处理流程

  市场主体反映的行政审批办理问题统一由永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乡建设局窗口)受理,由窗口统一反馈给市场主体。

  四、结果反馈

  收到市场主体反映的行政审批办理问题后,对于咨询类问题,可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1个工作日内将咨询结果反馈给市场主体;对于办理类问题,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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