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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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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2030370100000516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3-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办理反馈机制

永城市市场监管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效果,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现制定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制度。

  一、评估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评估的原则。评估工作要在全面了解基层意见、科学分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的评价结论,提出公正的评估意见;不得预设评估结论或者根据预设结论收集信息资料。公众参与。应当注重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参与评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评估机关应当认真研究,充分吸收。注重实效。要把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依据,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效果。

  (二)评估的目标。通过开展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评估工作,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深入了解公众通过切身感受所反映出对有关政府决策原则、理念、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下一步决策工作中加以吸收,有效实现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改进决策工作,提高决策质量,切实保障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评估事项和实施主体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评估,主要是“(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三)决策机关认为有必要。”事项开展实施情况评估。

  三、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评估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审视决策效果、总结决策得失、提高决策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决策手段、拓展民主决策渠道的重要表现。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安排,并可以根据需要,将评估的有关事项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单位进行实施情况评估。评估工作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汇总、整理、分析有关意见和建议,进行实施效果评价,提出改进和完善对策。

  (二)评估内容。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分为实施的绩效、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估结论及建议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实施的绩效,主要包括实施的基本情况、功能作用、取得的成效等。第二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碰到的主要问题,能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并实现预期目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着重于各项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是否合理、可操作)。第三部分,评估结论及建议,主要包括评估结论以及对下一步如何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何提升实施效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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