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0022030570100000529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0022-05-1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价格执法 |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为全面落实财政部门“放管服”改革要求,确保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到位,防止各类乱收费行为,结合实际,制定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一、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
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收费;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收费等行为。
(二)下属事业单位收费
未按规定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三)涉企收费
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
(四)各类保证金
继续收取已取消的保证金或者违规新设保证金项目。
(五)转供电环节收费
未按规定在转供电环节中不合理加价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二、举报投诉受理方式
(一)电话受理:0370-5755315(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
(二)来人来信举报投诉
三、受理查处流程
(一)在接到乱收费举报投诉事项后,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我局职能的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
(二)对属于我局职能的投诉举报件,由12315中心按辖区原则进行分流交办(各市场监管所、职能股室作为办理单位)
(三)办理单位接到交办件后依据程序开展核查,作出处理。
(四)在举报投诉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投诉人对被举报的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
四、做好乱收费举报投诉工作台账管理
各办理单位做好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相关材料的台账整理归档工作。
永城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价格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对于涉企乱收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好我市企业的合法价格权益。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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