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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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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0470220000528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4-2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价格执法

关于印发永城市关于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

  《永城市关于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5日 

 

永城市关于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调研反馈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立即自查,举一反三,全面查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任务

  (一)改革区域广,各地块改革进度不一,全面推行难度大,难以实现收取水费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确定收取水费改革试点村。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农民积极性强、流转大户多、协会运转成熟等要素,在芒山镇、演集镇、苗桥镇、双桥镇、黄口镇、十八里镇、裴桥镇七个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的乡镇中选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收取水费的试点村,并确保试点村井堡计量设施远程与信息平台对接。

  整改时限:2021年5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农民用水协会尚未正常运转,工作人员政策掌握不到位,各项机制仍需加强。

  整改措施:强化协会建设。市民政局要简化注册办事流程,配合相关单位尽快组建注册市、乡、村三级农民用水协会;用水协会要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健全补贴发放制度,严格报备协会财务,做好节水政策宣传,同时加强农电用水设备运营维护工作,遇大修故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市级协会工作人员要立即到岗到位开展工作,乡水厂明确1人专门负责协会,加强协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协会工作人员设备管护维护、信息平台运行、财会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等业务培训。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三)“三证一书”发放责任主体未明确。

  整改措施:明确发放责任,完善“三证一书”农户信息指标录入。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开展“三证一书”发放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要主动报送农户信息,配合市水利局完成“三证一书”信息指标录入等工作,并及时发放到户;适当调整与土地流转大户的管护协议书。

  整改时限:2021年5月31日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信息平台尚未建立运行,未实现用水信息远程数据传输。

  整改措施:完善平台对接。择机到先进改革试点观摩学习用水信息平台建设经验,尽快完善市、乡、村三级信息平台,保障省、市、乡、村四级信息平台数据联通共享;市农业农村局全力配合水利局完成用水户信息、指标录入等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5月31日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计量设施招标、安装、验收、移交等过程不够规范,难以保证计量设施远程传输功能与用水信息平台对接。

  整改措施:理顺井电体制。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建立沟通机制,密切协作,明确专人专责负责计量设施工作;规范计量设施验收、移交程序,市水利局必须全程参与计量设施验收、移交过程;要确保计量设施远程传输对接功能,高标准农田项目要配好计量设施,市农业农村局在招标阶段即提出计量设施远程传输标准、信息平台对接要求,并做好技术沟通、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衔接,确保建好用好;市供电公司要确保改革试验区每个井堡能正常用电。

  整改时限:2021年5月31日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电公司

  (六)宣传力度不够。政策宣传没有数据支撑,缺少说服力,群众不支持,导致难以完成改革任务。

  整改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宣传栏、宣传海报、微信客户端、广播电视、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用水协会要切实发挥政策宣传作用,引导农民增强节水意识、有偿用水意识,提高节约用水自觉性,转变农民灌溉用水思想观念,扫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认知障碍。各试点乡镇要积极配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形成合力,保障改革有序推进。

  整改时限:2021年5月31日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改革试点乡镇

  (七)农业水价需逐步修订。

  整改措施:目前先按现行制定的农业水价政策执行,试行期三年结束后,市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成本监审,按照定价程序重新核定水价标准。

  整改时限:三年后重新核定水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八)奖补文件需调整。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政策性文件中,部分标准及条款需调整完善。

  整改措施:完善奖补机制。明确奖补标准、对象、周期等指标。建议一档奖励标准0.05元/m3提高至0.1元/m3;明确奖补周期,按半年或种植季发放补贴,按年实施奖励;奖补范围限定为定额内种粮食的用水户;补贴标准不能分档,只能在188.4方定额范围内补贴;奖励机制根据节水率设定上下限,设定下限保证节水效果,设定上限保证粮食安全;奖补文件要对土地流转大户特定对象予以明确;对未实际灌溉用水,因耕地荒置、种植面积缩减、转产等非节水因素引起的用水量下降情况,设定特定条款。

  整改时限:2021年5月31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整改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学习。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乡村两级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把握改革的重大意义,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改革不掉队、不断层。要逐级开展业务培训,培养一批一线干部、协会骨干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要对标先进县市,学习经验做法,提升自身工作质量,理顺推进流程。

  (二)成立专班,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抽调人员成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攻坚专班,加强联动,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实现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收水费、兑奖补,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

  (三)推行试点,探索经验。要抓好试点村,从种植大户、流转大户上引导,辐射周边改革区域,发挥以点带片作用。要对试点内的计量设施逐个排查,及时更换,确保试点区计量设施相关数据与省、市、乡、村四级信息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四)严格督导,落实奖惩。一是落实督导通报,“一周一督导、一月一通报”,并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二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列入政府考核事项。四是落实农村水价改革奖惩机制,和资金分配挂钩,确保改革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永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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