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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0970020000526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9-0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价格标准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2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

  通  知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你局关于《核定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动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有延时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读学生,坚持自愿申请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要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也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具体服务时间由市教体局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决定,确保课后服务每天不少于2个小时。

  三、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中小学生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组织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四、收费标准:

  1.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每生每月不超过90元,

  2.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每生每月不超过110元。

  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课后服务费根据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情况据实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

  六、此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自2021年秋季学期执行;期满后根据试行情况,经成本监审后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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