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0770230000525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7-2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价格标准

关于调整永城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确保政府定价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于2021年7月6日组织召开了永城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对学费标准调整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随后整理听证报告,并于7月12日报市政府。2021年7月13日,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周边地市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情况、听证意见等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永城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永发改收费〔2021〕4号)文件,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990元。现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19名,其中学生家长代表9名;经营者及相关利益方3名;相关领域专家1名;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参加人6名,分别是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市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19名听证会参加人到会16名,符合听证会召开规定。此外,新闻媒体、旁听人员旁听、列席了听证会。此次听证会学生家长代表按照公开性和广泛性原则,由公开报名随机抽取和高中学生家长委员会推荐产生,经营者代表由市教育局推荐产生,教育领域专家、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人员由市发改委聘请。各位听证会参加人本着对社会公共事务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会前仔细研读听证资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会上对调价方案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对此次学费标准调整表示理解、同意。

  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应合理使用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压缩一些非必要支出。建议对学校各项资金使用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管。

  (二)建议继续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精准转移,把标定位,把经费用在师资力量提升、现代化教育设备升级换代等方面。

  (三)真正把家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奖助学金等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每一个学生能够完成高中阶段的教育,不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进一步扩大贫困生补助范围。

  (四)建议增加学生在校时间,可适当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一)予以采纳的意见及理由

  1.采纳“建议对学校各项资金使用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管。”处理意见:各学校应继续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高中学校资金监管,通过绩效目标和执行拨款双监控等绩效管理手段,确保资金能够更好发挥作用。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学校各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市审计部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学期末抽取部分学校进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2.采纳“建议继续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精准转移,把标定位,把经费用在师资力量提升、现代化教育设备升级换代等方面。”处理意见:据市财政局数据,近年来我市财政对高中教育的投入主要用于校舍等硬件建设和调整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教育软实力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还存在较大缺口。随着学校硬件建设的逐步完善,财政部门必定会将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更多向教育软实力提升上倾斜。

  3.采纳“落实家庭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政策”意见。理由:保障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是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一是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二是财政和教育部门继续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做到应助尽助。三是从普通高中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二)不予采纳的意见及理由

  1.不予采纳“建议增加学生在校时间,可适当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的意见。理由:2020年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明确指出“课后服务对象为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高中阶段教育目前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