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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0030570210000524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5-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价格标准

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价格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1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价格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豫发改价调〔2020〕3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价格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价格规范性文件的决定http://fgw.henan.gov.cn/2020/05-18/1489487.html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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