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0030570210000524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5-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价格标准 |
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价格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价格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豫发改价调〔2020〕3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价格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价格规范性文件的决定http://fgw.henan.gov.cn/2020/05-18/1489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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