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30308702500003639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08-2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决策事项清单 |
关于印发永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永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永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程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责任科室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自2024年起,市政府各部门(包括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将制定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范围。市政府及其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于公布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樊艳丽;法制审核股王羽。
电话:136 2370 0906;178 3700 7672
邮箱:yczfbek@126.com;ycsfzb1233@126.com。
附件:永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永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 时间 |
1 | 永城市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 | 市招商服务中心 | 第三季度 |
2 | 关于进一步解决城市规划区房产登记交易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 市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研究中心 | 第二季度 |
3 | 永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第二季度 |
4 | 永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市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研究中心 | 第四季度 |
5 | 陈官庄撤乡设镇 | 市民政局 | 第二季度 |
6 | 永城市国有资产整合工作方案 | 市金财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 第三季度 |
7 | 永城市加快发展城市智慧停车设施工作方案 | 市城市管理局 | 第三季度 |
8 | 永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第三季度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