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5030770280000403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7-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应对情况

恶劣灾害天气紧急应对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通  知

   接中央电视台气象预报,最近两天豫东地区有大到暴雨。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永城实际,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层层建立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点,各尽其责。安监局要督促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汛期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实行24小时巡视检查,加强防雷击、防静电、防水淹检查。一旦发现险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撤走作业人员,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市建委要对易受雷电、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的办公场所、宿舍、工棚、仓库、塔吊行车等设备要提前采取防护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居住和使用。要强化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公安局加强对桥梁、涵洞、边坡、临水路段、外地过境车辆、加挂车、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重点渡口的安全检查确保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水利局要对水库、塘坝加强监测与调度,必要时采取限制蓄水位或空库迎汛等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国土局、地矿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排查力度,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危险点,要明确人员进行巡查监测,落实好预警预报、群防群测、搬迁避让、应急处置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气象局加强天气的预测预警工作,适时发布信息,提升全社会防灾避险能力,最大程度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教体局开展汛期校园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汛期校园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幼儿园、小学,确保校园安全。冶金工贸、民爆物品、旅游景点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得力措施,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和应对工作。

   三、严格要求,强化纪律

  (一)加强应急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建立应对汛期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生产经营单位,要安排熟悉应急处置相关业务的人员进行值班,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果断决策,迅速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工作。对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亡人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