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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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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9030170230000089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1-2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统计信息

2018年永城市财政收支预算情况分析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23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永城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积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着力推进金融扶贫;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各项财政工作稳步推进,经过不懈的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情况
  (一)财政收入。2018年,永城市实现境内财政收入824457万元,同比增收27492万元,增长3.4%,其中:中央级完成188985万元,占收入总量的22.92%;省级完成20922万元,占收入总量的2.54%;永城市级完成614550万元,占收入总量的74.54%。
  2018年,永城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557647万元,同比增收36057万元,增长6.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962万元,国内增值税中央分享收入116634万元,国内消费税870万元,企业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20607万元,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1157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月份当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567万元。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0796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0%,比上年同期增收33696万元,增长9.0%。
  一是分级次情况。市本级累计完成3314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8792万元,增长13.3%;乡镇级收入累计完成764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5096万元,下降6.2%。
  二是结构情况。全市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8652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2%,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3893万元,增长9.1%;非税收入完成12143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9.8%,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9803万元,增长8.8%。
  三是分部门情况。国税系统累计完成1281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126万元,增长0.9%;地税系统完成1682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3389万元,增长16.1%;财政系统完成1115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9181万元,增长9.0%。
  四是位次情况。在全省位次情况:收入规模居第5位,排新郑(750396万元)、中牟(530007万元)、荥阳(469011万元)、巩义(453969万元)之后,新密(350496万元)之前;收入增幅居第82位。在省直管县位次情况:收入规模位居第2位,收入增幅居第8位。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065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752万元,增长0.4%。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018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累计完成7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085万元,增长75.5%。
  (二)财政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7701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257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一是从分级次情况看。市本级完成707906万元,同比增加5483万元,增长0.8%;乡镇级完成62206万元,同比减少11740元,下降15.9%。
  二是从分科目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50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同比下降3.8%;教育支出1298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同比增长11.1%;科技支出1155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8%,同比增长46.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同比增长1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5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同比增长12.9%;医疗卫生支出1362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同比增长37.8%;节能环保支出1199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8%,同比增长70.4%;农林水支出875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同比下降6.2%;住房保障支出306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同比下降54.2%。
  三是从位次情况看。在全省位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4位,增幅居全省第98位;在省直管县位次:支出规模位居第2位,支出增幅位居第10位。
  2.政府性基金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累计支出3658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6800万元,增长104.3%。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2018年,财政专户资金累计支出74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43万元,增长86.5%。
  (三)入库中央和省、市级收入情况。2018年,全市入库中央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985万元,其中:入库中央金库增值税116634万元;入库中央金库消费税870万元;入库中央金库营业税83万元;入库中央金库企业所得税37140万元;入库中央金库个人所得税11574万元;入库中央金库车辆购置税21450万元;入库非税收入1234万元。
  入库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97万元,其中:入库省级金库增值税14万元;入库省级金库企业所得税11022万元;入库省级金库资源税954万元;入库省级金库环境保护税1457万元;入库省级金库非税收入5350万元。入库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125万元。
  二、2018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实力再上新台阶。不断完善收入调度机制,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加大企业落地投产服务力度,不断引进、培育和壮大税源。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7962万元,增长9.0%,收入规模位居全省第5位,省直管县第2位。全市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86524万元,同比增收23893万元,占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2%,增长9.1%;非税收入完成121438万元,占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9.8%。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资金投入,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7701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与上年基本持平,支出规模位居全省第4位,省直管县第2位。
  (二)服务发展实现新作为。1.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营改增,减少涉企收费等各项改革措施,不断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释放各项政策红利,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
  2.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强政策研究,通过向上争取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推广PPP模式、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等多途径融资渠道筹资融资,大力支持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投资推动经济增长。同时,通过提高评审效率,提前拨付资金、加强资金调度等方式,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发展。
  3.创新业务模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池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另外,为永城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涵盖了农产品加工、贸易、服务业、种植、养殖等行业,一定程度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4.大力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永城市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用于东环路大桥及东环路建设、G311东扩建设、天香公园铁路桥涵及配套建设、三位一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西城区永酂运河建设、市政道路建设、太麻路至滦裴路改造等工程项目,使全市道路更畅通、城市更宜居。
  (三)乡村振兴书写新篇章。1.全面聚焦脱贫攻坚重大政治和第一民生工程。建立了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扶贫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扶贫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实施到户增收、村组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厕所革命、危房改造、六改一增等项目,进一步完善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改善生活环境,提升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2.基本建成全域性美丽乡村工程。自永城市被省财政厅确定为河南省全域性美丽乡村示范市以来,实施了全域性美丽乡村项目建设,覆盖了全市25个乡镇,共申报项目44个,总投资达到3.5亿元。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包括道路、人行道建设、绿化、亮化、广场、公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项目。目前已有17个中心镇区和21个中心村的项目已经验收,项目的建成将大大改善镇区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将使永城市21.9万农村居民受益。
  3.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2018年,全市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23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1646万元,市级配套412万元,社会捐赠173万元。26个乡镇69个行政村共18万人从中受益。
  4.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2018年,投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213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00万元,市乡配套和社会投资1334万元,共涉及8个行政村。市财政局根据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试点资金正常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试点资金平台,将中央和省级试点补助资金,以县、乡镇等各级财政安排支持试点工作的资金纳入平台,统筹资金运作和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整体效益和撬动作用。
  (四) 民生保障取得新成效。2018年全市民生支出达到614469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80%。
  1.大力支持教育水平提升。市财政优先支持教育公平均衡发展,2018年全市财政教育事业支出129828万元,同比增长11.1%。投入2085万元,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对规划的学校教学设施进行改扩建。投入资金6011万元,对中小学校舍和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积极扩充城区义务教育资源,消除城区特大班额。投入4000余万元,用于三小、四小、五小的扩建,投入18000万元的教育园A区工程已接近完工。投入资金3213万元,用于中职、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补助、免学费。投入100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用于完成学业。继续提高城乡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市属高职高专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2.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5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9%。继续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就业创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5连增。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实施临时救助和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提高各项补助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月补助水平提高到262元,农村低保提高到154元,农村集中供养五保生活费提高到每年5200元,分散供生活费提高到每年3800元,新增加五保供养人员护理费,全失能人员为每月240元,半失能人员为每月120元,全自理人员为每月60元,农村义务兵优待金由去年的人均11096元提高至今年的人均13196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由去年的人均17400元调高至今年的人均18840元。进一步开展和完善医疗救助工作,切实缓解城乡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无钱医治的问题。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予以资助,对特困人员予以全额220元资助,对城乡低保、困境儿童予以每人每年100元资助,共计资助困难群众56564人,资助资金664.6万元。拨付资金400余万元,对永城市202名孤儿、80余名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进行补助,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另外,今年以来累计拨付各类就业创业补贴资金2300多万元,其中:安排职业技能培训补贴600万元,累计培训各类人员6千余人次;安排资金200多万元,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训人员1000多人,为“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购买公益岗位500个,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1300余万元。
  3.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2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7.8%。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8年永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提高到55元,拨付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6000余万元,对乡级和村级进行补助。健全和完善全民医保体系,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各级政府投入达到490元,较上年人均提高40元。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今年以来共拨付资金700余万元,对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院用于实行药品零差价后的资金,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机制。
  4.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市财政公共文化支出5363万元。继续推动博物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舞台艺术送农民”、农村文化设施维护、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投入专项资金用于设备购置、送戏下乡、购买(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公益文化常住岗位、电影放映等,全年免费送戏下乡200多场,为城乡居民免费放电影2500场,切实发挥好文化阵地在弘扬先进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永城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体育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5.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财政住房保障支出30668万元,支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发放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2018年4个棚改项目,全部采取异地新建安置,实现按计划全部开工,正稳步推进。2018年分配公租房1529套,超额完成1495套省定分配任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应补尽补的原则,对暂未享受到实物保障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按照自愿申请,逐级审核的办法,严格按程序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2018年共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金160万元,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6.支持平安永城建设。全市财政公共安全支出3569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2%。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扫黑除恶、打击犯罪行为,确保永城一方平安。安排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用于为困难家庭的法律诉讼,提供免费聘请指派律师服务,并减免诉讼费。支持安全监管执法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有力的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用药安全和生产安全。
  (五) 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1.优化预算编制机制,促进预算公开。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综合平衡预算;实施预算决算公开制度,永城市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在永城政府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综合改革。为方便各乡镇和 各单位办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集中收付工作的网络化建设,在全市29个乡镇全部实现了网络连通,在支出申请和审批实现网络办公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重点做好了市直单位和支付中心网络通连,已有136个单位实现了集中支付支出的电子化,集中支付电子化建设有了新进展。
  3.继续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投资1.3亿元的S201线永涡路口至豫皖交界改建工程已验收通车,投资13.1亿元的新增G343豫皖交界至永夏段改建工程现处于建设施工阶段。
  4.积极支持公务用车改革。积极布置、宣传车改精神,参照上级文件,初步制定车改方案,积极配合车改办完成公车考核管理平台的车辆信息上报工作,纳入管理平台车辆355辆。
  (六) 财政管理取得新成绩。1.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出台《永城市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切实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类别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确保永城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完全可控。2018年,永城政府债务限额55.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0.12亿元。永城市政府债务系统内债务综合债务率为27%,一般债务率为21%,专项债务率为54%,永城市债务风险总体较低。同时,永城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2018年争取置换债券2.78亿元,用于偿还到期的债务本金,减轻政府公共财政偿债压力,优化未来年度偿还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及民生项目建设。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2.93亿元,用于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保持合理的政府投资规模。
  2.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定期进行存量资金统计分析,督促支出进度,对经核实无需支出的存量资金进行回收或按程序批准统筹使用。年末集中进行清理甄别,对各部门基本支出结余,连续结转项目资金、已经完工的项目结余资金和未启动的项目资金一律予以收回。
  3.加强财政投资评审。2018年,完成工程预决算项目588个,审定项目投资额45.32亿元。其中,完成预算审核项目310个,审定29.88亿元,审减2.2亿元,综合审减率6.9%。完成决算审核项目278个,审定投资额15.44亿元,审减2.06亿元,综合审减率11.78%。
  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继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严把价格关,确实压减和节约采购资金。2018年监督管理开展了130余项政府采购活动,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预算112160万元,实现采购规模100131万元,节约资金1202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0.7%,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加强国有资产管理。2018认真编报了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和2017年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截止2017年底,永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8.6亿元,共有行政事业单位276户,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6.32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2.28亿元。
  6.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大检查、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项检查、预决算公开、财政执法工作检查等各项监督检查。
  7.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管理。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工作报告制、加强效能管理、优化财政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高财政形象。
  三、2019年工作有关建议
  2019年,全市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合理用财,攻坚克难,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一)谋划财源建设,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一是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密切跟踪财政经济形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支持经开区建设、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二是强化重点税源征管力度。从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入手,对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税收强化管控,严禁偷、漏、逃、骗税行为,切实做到以查促管,以管促收。三是着力壮大主体财源。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企业支持力度。灵活运用贴息、担保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广筹资金,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后续财源。四是完善综合治税机制。推动税务、财政和非税各执收单位综合治税信息共享,推动综合治税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堵塞收入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五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积极研究政策走向,力争对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实现新突破。六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观念,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切实盘活资金,避免资金沉淀闲置。
  (二)强化预算执行,建立预算管理机制。一是突出抓好“三保”。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重点解决好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从编制预算开始,同步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把绩效管理落实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三是从严控制预算追加。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原则上中途不得预算追加。四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出增长继续向民生、脱贫攻坚、环保领域倾斜,真正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全力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坚持民生优先,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弥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重不低于70%。二是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基础上,创新政策机制,构建务实管用的财政扶贫体系,集中将有限财力精准投放,使扶贫资金直接惠及贫困户。三是充分利用财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对扶贫领域的增倍投入,多举措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四是加强扶贫资金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扎实开展好扶贫资金绩效评价。
  (四)广筹财政资金,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的发展导向,紧扣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结合永城市实际,调动部门积极性,全力做好项目的筛选申报,争取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壮大经济实力、增加财政收入。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杠杆效应,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减少市本级财政投入,缓解财政压力。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动态监管平台,加强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尽早发挥项目效益,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五)深化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工作效能。一是强化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实行财政资金全程监管、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逐步将绩效评价覆盖全市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在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基础上,加大整体支出绩效与专项资金绩效公开力度,实现预算单位从晒“对账单”向晒“成绩单”的转变,加快推进绩效管理法制化进程。二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完善现代国库管理运行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运行调控能力。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成债券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工作,缓解偿债压力,减轻债务负担;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严控债务新增,确保全市政府债务风险安全级别范围。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着力构建更加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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