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900457/2024-00068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5-1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计划 |
永城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是国务院、省政府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转变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创新型工作。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省疾控局和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豫疾控监督函〔2024〕7号)要求,制定了我委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
二、时间安排
4月,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监督随机抽查工作培训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培训各专业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内容。
5—10月,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度
5—11月,分别做好随机抽查相关信息的录入、汇总及总结报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随机监督抽查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强化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由市疾控机构承担。
(三)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结果 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况)等。未发现问题、发 现问题已责令整改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o
(四)把握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材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级文件要求,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确保随机抽查任务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和相关信息录入填报工作,并做好总结报送工作。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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